• 索 引 号:QZ00110-0200-2025-00034
    • 备注/文号:泉司规〔20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31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时间:2025-10-31 17:09
    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对2025年10月31日前以市司法局名义单独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由市司法局牵头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于2025年10月22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见附件1);
      
      二、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见附件2)。
      
      标注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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