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0300-2017-00046
    • 备注/文号:泉司〔2017〕8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1-07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分解落实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7-11-07 11:42

     

     

     

     

     

     

     

    泉司〔2017〕88号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全市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分解落实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全市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分解落实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改革工作内容、推进措施、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于11月15日前报送局改革办(法规与司法鉴定科)。同时,按要求切实履行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即每年1月、4月、7月、10月5日前),及时向局改革办报送改革进展落实情况。

     

     

                                泉州市司法局

                                2017年11月2日

     

     

     

     

     

     

     

     

     

     

     

     

     

     

     

    全市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分解落实计划

     

    根据全省司法行政改革推进会和全省公证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对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共计9大项。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培新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运军负责2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柯秀丽负责2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生校负责4项;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孙满负责1项。

    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培新负总责,总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运军负责2项;

    健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1.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大力加强保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为“五个泉州”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出台《泉州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标准》,指导督促执法责任主体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相应普法程序,推动精准普法。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探索开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责任单位:局法制宣传科

    2.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协调组织部门制定出台全市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实施意见,协调组织、人社部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增加述法内容。切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和党内法规宣传工作,开展以宪法、党内法规为主题的网络法律知识竞赛。会同综治、教育部门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切实提升法治副校长履职意识、履职能力和履职成效。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指导推动60%以上的县(市、区)在年内建立1 个以上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责任单位:局法制宣传科

    3.大力宣传贯彻即将出台的《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进一步提升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共识,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的法治创建标准,持续深化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好我市全国第四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全国第七批、全省第五批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推荐工作。组织好2017年度省综治考评法治宣传教育部分的迎检工作。

    责任单位:局法制宣传科

    ㈡推进公证制度改革

    1.突出落实自主管理权、创新编制管理制度、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工作重点,探索激活优化我现有10家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工作机制。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格执行准入条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稳妥审慎地推进市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公证管理、市公证协会

    2.把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强化公证社会效益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公证受理、审查核实、出证审批、立卷归档、质量评价、争议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大力加强公证执业监管。探索建立健全公证案件终身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和责任赔偿制度强化公证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办理公证最多跑一趟试点,依法规范公证收费,评选“十佳公证卷宗

    责任单位:公证管理、市公证协会

    3.积极拓展金融领域、司法辅助等公证服务,认真办理合同协议、招标投标、电子商务等公证业务,做好涉及公民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家庭关系的公证服务,认真办理土地承包、拆迁安置、医疗纠纷赔偿等公证业务,认真办理我企业对外投资、对外贸易,以及公民个人出国出境考察学习、就业谋职等所需的公证业务。

    责任单位:公证管理、市公证协会

    4.认真开展公证行业党建工作调研,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加大公证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推行公证员宣誓制度,探索建立符合我实际的行业教育培训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一个行风建设主题活动,探索引入外部监督机制,组建行风监督指导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严格执行公证员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对公证员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督,严格规范公证助理员管理。

    责任单位:公证管理、市公证协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柯秀丽负责2项

    ㈠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1.加强行业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务强业务、以党风带行风”,严格落实“六个同步”要求,进一步健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设立、党建工作信息采集、流动律师党员管理等制度,努力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在律师行业选树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直接联系点,鼓励各示范点、联系点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工作形式、工作内容,争取创建为各有亮点、独具特色的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做好指导、扶持、管理和宣传,总结形成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加强与人大、政协、组织、统战等部门的汇报与沟通,争取更多优秀党员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律师党员搭建更为广阔的参政议政平台。

    责任单位:局律师管理科

    2.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认真贯彻“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要求,与市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细化措施,确保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地生根。健全完善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定期召开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强化诉讼中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辩护代理等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切实解决“老三难”、“新三难”问题。依托市律师协会建立的维权中心,完善反映律师诉求的内部工作机制,畅通律师维护执业权利投诉、申诉、控告的渠道和处理程序,分层分类处理律师反映的问题,确保每一个律师维权案件做到快速响应、快速处置、快速反馈。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带头以法治理念、用法治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维护好自身执业权利。

    责任单位:局律师管理科

    3.完善律师执业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体系。强化律师协会行业自治管理职责,加快成立我市律师惩戒委员会,制定《律师被投诉查处工作办法》,完善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工作制度,细化并落实投诉案件受理、调查、听证、裁决、复查申诉等工作程序,做到投诉查处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深化律师行业诚信等级评定机制,探索将各律师事务所评定等级结果公示于市局、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并与评先评优、推荐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相挂钩。探索建立健全跨部门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惩处机制,绝不允许个别律师的任意行为抹黑了律师队伍整体形象,绝不允许个别打着“维权”旗号对法律和公权力进行挑战的律师混迹在律师队伍中间。

    责任单位:局律师管理科

    4.构建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律师队伍。根据省上即将印发的《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展壮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加快实施“泉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工程”,力争在2020年前培养一批具有一定涉外法律理论知识或服务经验的涉外法律优秀律师。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律师刑事辩护业务交流与培训,逐步提高我市律师形式辩护率和质量。

    责任单位:局律师管理科

    5.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力度。鼓励我市律师事务所与境外律师所合作,根据省上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情况,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泉州)分基地。深化泉台两地律师业务交流,促进两地法律资源共享,力争在2019年底前泉台两地结对互聘法律顾问的律师所达到15对以上,滚动更新市律师协会涉台法律服务律师库人员。

    责任单位:局律师管理科

    6.推进律师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根据司法部、省厅开展律师专业调解试点工作的进度安排,建立健全我市律师调解制度,会同法院建立调解律师名册。通过统筹整合律师资源,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市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组织调解律师独立民商事纠纷案件的调解服务。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各县(市、区)建立专项工作经费,落实律师值班补贴,年内力争实现全覆盖,确保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每年有所增加。

    责任单位:局律师管理科

    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1.进一步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医、就学、就业、土地承包、林权纠纷、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继承中涉及产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按照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执行,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同时对军人军属等五类人员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责任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2.按照省里制定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积极推进我市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运用泉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对律师办案进行监管、评估。大力宣传、推广我市“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模式,推行跨县域受理协作机制,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加强培训,敦促相关人员熟练使用泉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效率和质量。

    责任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3.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逐步建立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持续加强与公检法工作衔接,进一步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实行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困难证明由所在单位或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为原则,由看守所出具为补充的方式,方便在押人员申请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4.强化热线开通后的对外服务和后台管理等功能,加强与实体和其他网络平台的融合、数据整合,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做好咨询解答、服务办理、监督回访、统计分析等工作,配合做好与“12345”等平台的衔接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生校负责4项

    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1.主动与司法部、省司法厅对标对表,按照《“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时期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深度应用,研发使用综合办公、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等信息系统,探索推进社区矫正技防创新,进一步发挥科技信息化引领、支撑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2.将今后几年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资金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加快打造具有泉州特色的“智慧司法”。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做好“12348福建法网”建设工作,适时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公正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㈢创新人民调解制度机制

    1.完善“1+3+N”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多元化调解,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推动在物价、环保、电子商务、物业管理、4A级以上景区等领域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依托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全市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加强调解中心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接工作,最大限度地简化程序,集中受理群众诉求,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会同各级综治、法院、公安等部门,针对调解工作程序规范化情况和案件信息报送等工作,加强对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相应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督导。

    责任科室:基层工作科

    2.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与确认程序,规范人民调解员选任聘任程序及相关证书证件的发放,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荣誉感和群众的认可度。大力吸收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行业专业人士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通过政府设置公益性岗位、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大人民调解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全面开展调解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发展个人调解工作室,力争各地都有一批在本区域乃至全省全国都叫的响的金牌调解员。完善星级调解员管理办法 ,按照考核标准和程序,定期组织进行考核,实现“能进能退”,并且逐步将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从市司法局主导逐步转变为由市司法局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具体承担的运作模式。推广“金牌带星牌(1+n)”人民调解员人才培育新模式,充分发挥金牌调解员“传帮带”作用。积极引导人民调解员协会、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社会组织作为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承接主体,完善购买方式,加强服务保障。

    责任科室:基层工作科

    3.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搭建泉州市“人民调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整合全市人民调解业务资源,完善信息报送和分层管理目标,通过信息化综合平台,统一管理各级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实现网上预约,方便百姓纠纷调解。依托管理平台,充实完善人民调解各类典型案例库,通过案例的示范引导,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水平。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骨干人民调解员微信群,广泛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手机APP等现代科技和通讯手段开展在线调解、视频调解,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

    责任科室:基层工作科

    ㈣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1.配合省厅开展《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暨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专题调研。加强与市中院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严把准入关口,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强化机构合理布局规划,规范专家辅助评审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对于经常被投诉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加查处。建立健全司法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司法鉴定质量。进一步提升我省司法鉴定机构的总体资质水平,年内要确保全市70%以上的鉴定机构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酒精检测鉴定机构力争100%通过;2018年底前,“四大类”鉴定机构要100%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

    责任单位:法规与司法鉴定科

    2.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公共优质资源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引导管理规范的鉴定机构做大做强做精,打造我市司法鉴定品牌。继续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倡导宋慈法医学文化。加强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行业队伍整体素质。

    责任单位:法规与司法鉴定科

    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孙满负责1项:

    健全完善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长效机制

    1.把讲政治贯穿业务工作始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武装,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确保队伍忠诚可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形成书记抓、班子抓,一层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责任单位:局政治部、机关党委

    2.分级分类分层开展教育培训,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特点,以领导干部和基层一线干部为重点,统筹开展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关键岗位干部和业务骨干调训、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基层干部轮训,推广干部选学和网络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引导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司法行政工作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基本政策和基本要求,具备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本领。着眼战斗力提升,实行精准化培训、专业化训练,深入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实战本领。

    责任单位:政治部、基层工作科

    3.关心关爱司法行政干部,探索建立健全职业保障机制,保障干部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努力让干部形成良好职业预期。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津贴等政策,完善政法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指导督促,增强政法编制使用的实际效果。

    责任单位:政治部

    4.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队伍作风经常性分析研判等制度。不断完善反腐制度体系,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对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单位:政治部

    5.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首位,注重考察党性、作风、实绩、品行、民意;落实干部提名推荐、考察评价和交流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切实履行干部协管职责,加大协管干部力度,补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注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成果运用,强化提醒、函询、诫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责任单位:政治部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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