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0300-2018-00019
    • 备注/文号:泉司办〔2018〕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11
    关于印发泉州市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8-04-27 10:27

     

     

     

     

     

     

    泉司办〔2018〕19号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市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泉州市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泉州市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实现新一轮跨越赶超新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不断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实现“五个泉州”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围绕服务发展新需求,深度打造泉州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要继续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任务,认真谋划,务实推动。按照线上线下并行、实体虚拟同步、前台后台联动的建设思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向基层延伸,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式、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要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工作站、村(社区)联系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要强化“12348”热线开通后的对外服务和后台管理等功能,加强与实体和网络平台的业务融合、数据整合,多层次多维度实现互联互通立体服务。要继续坚持以“互联网+”为引领,主动对接省上“12348福建法网”建设要求,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地“12348法网”移动客户端、“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建设任务。适时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建设经验。

    2.提升专业法律服务水平。服务改革发展,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围绕“海丝先行区”建设、“泉州制造2025”、加快构建“1234”现代产业体系、抓紧实施补短板“四心”工程等重要战略决策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展壮大各类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加强对市场法律服务主体的监督指导,努力满足经济发展对法律服务提出的新要求。要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主动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继续积极发挥律师服务重点项目志愿团等平台作用引导律师主动为我市经济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继续组织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程,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力度,提升我市律师国际化服务能力,积极服务“走出去”战略。继续健全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五不准”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强化公证社会效益,积极拓展新型业务。依法严格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促进法律工作者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3.推动法律援助更加惠民利民。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社会发展新形式,综合困难群众民生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坚持实现动态调整,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全面推广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进一步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援必援、应援优援”,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让更多人享受法律阳光,让民生工程更有温度。要着力加强服务标准、质量监控、考核评价等“三个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援助质量。要继续优化提升“互联网+”法律援助,全面推行异地受理,切实打通法律咨询和申请援助“最后一公里”。要认真落实好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经费监管,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

    二、主动对接全面普法新内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泉州建设

    1.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要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中。继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出台我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及考核标准。依托“泉州法治网”、“泉州司法在线”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各执法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举办市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培训班,推动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实现在执法中普法、在法律服务中普法、在依法治理中普法,厚植全民守法的法治土壤。

    2.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精准化。要精准对接2018年“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要求,围绕创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工作目标,坚持以需求定主题、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求效用,全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普及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精准回应人民需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推动普法工作由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向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转变。

    3.普法依法治理任务项目化。要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能力培养,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聚焦“关键群体”,联合大中专院校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持续深化“法律进校园”。继续深入推进“以案释法”,有效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新媒体法雨行动”和“百千万计划”,扩大提升普法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健全媒体公益普法,组织开展全市最美法治文化阵地评选和法治公益广告征集活动。

    4.普法依法治理考核体系化。要坚持将《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与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相结合,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条例》规定落地生根,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参照全省“七五”普法中期督导考核标准,提前做好我市迎检准备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在绩效考核、平安单位创建、综治考评中的分值比重,切实增强全民普法工作力度。

    三、紧扣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构建更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1.强化安全维稳工作。要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全力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管控,持续推进“百日安全”活动,按照省上部署,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确保管理对象安全稳定。

    2.统一规范执行模式。要主动对接省上要求,在全市推行“163”社区矫正执行模式和“12345”工作法,推动有条件的地方调配优质管教力量和资源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充分发挥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功能作用,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发展。做好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的样板,推动建立更高水平社矫场所和更加规范社矫执法队伍。

    3.创新监管技防手段。要强化与监狱、看守所间的沟通机制,着力破解社区矫正衔接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相互衔接、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刑罚执行体制。参照部颁标准,完善泉州市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推动县级社区矫正中心监管指挥室建设。借助市县两级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推动与公、检、法等部门信息共享,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在全市推行手机监管APP和人脸识别监管模式,根据犯罪类型和日常表现,建立手(脚)环和手机定位相互衔接的监管模式,以技防手段助推社区矫正监管模式智能化发展。

    4.做实做细教育帮扶。要认真组织实施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出矫、思想教育和心理矫治以及社区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政府购买社矫服务,推广晋江市非执法类项目外包模式,推进社区矫正非执法类项目社会化发展。联合有关部门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就业资金等政策支持,推动与监所或社会企业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安置帮扶基地,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积极培育和发展专业社会组织,大力推动社区矫正志愿者、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市级要建立1个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合作院校,各县(市、区)要建立2个以上社区矫正帮扶基地,进一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社矫工作覆盖面。

    四、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筑牢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

    1.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坚持“按需设立”,继续重点推动物业、旅游、物价、金融等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发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力争在目前尚未成立人民调解组织的部门推动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快会同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和工商联指导各地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力争实现“应建则建”。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行动,矛盾纠纷排查率达95%以上,调处成功率98%以上,切实防止发生民转刑、群众性械斗、群体性上访等事件。

    2.优化人民调解工作队伍。总结推广泉港“金牌带星牌(1+n)”模式,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员金牌带星牌活动,完善人民调解员梯队建设。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探索等级评定与评先评优、个案补贴相挂钩的制度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职业认同感和工作积极性。主动对接省上要求,大力推进市级和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创建工作。探索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委会设立代表或委员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影响力,打造人民调解新品牌。

    3.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继续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结合市综治委“社会化治理活动年”活动安排,积极探索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化创新项目。推广晋江、南安、丰泽多元(联合)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经验,探索将县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与调解中心有机整合,推动县级人民调解中心与乡镇(街道)维稳调处中心有效衔接。继续做好人民调解案例库报送工作,通过案例的示范引导,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水平。充分利用“泉州人民调解”微信公众号和泉州市人民调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深入开展在线调解,远程调解,让群众享受到各种方便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五、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纵深发展

    1.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要根据省上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部署,探索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组织律师调解员开展民商事纠纷案件的调解服务。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力争年内实现各县(市、区)工作全覆盖,有效提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成效。

    2.深化公证改革。要认真落实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组建实施工作,探索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模式,做好公证与诉讼协同创新试点工作,不断丰富公证事项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实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开启线上线下办证新模式。

    3.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要严把准入关口,完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强化机构合理布局,规范专家辅助评审。建立健全司法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司法鉴定质量。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优质公共资源设立司法鉴定机构,进一步提升我市司法鉴定机构总体资质水平,确保年底前原有“三大类”鉴定机构100%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

    4.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完善值班律师提供的法律帮助和辩护律师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加强与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为审判阶段没有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

    5.深化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根据省上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将司法考试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继续围绕考务人员、考场、考生、试卷和舆情五大要素,切实加强考试安全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从严从实从细做好考试组织实施,确2018年泉州考区考务工作平稳安全有序完成。

    六、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要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把政治建设贯穿到党建和队伍建设全过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要加强党性锻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对党绝对忠诚,全力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工作者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干部提名推荐、考察评价和交流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要突出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履行干部协管职责,加大协管干部力度,补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注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成果运用,强化提醒、函询、诫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关心关爱干部,既要从严要求,又要“松绑减压”,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定党建责任清单,推动形成书记抓、班子抓,一层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推动管党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严肃追究履责不力、问题突出的党组织,推动其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上率下,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严明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营造浓厚文化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对外形象。关心关爱干部,探索建立健全保障干部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机制,努力让干部形成良好职业预期。建立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机制,深入细致做好思想疏导、情感引导工作。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建设体现时代精神、彰显正义正气的司法行政职业文化,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注入精神动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职业行为规范,加强职业伦理和职业操守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注重发现、培养和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表彰宣传力度,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5.夯实基层基础。要继续深入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年内拟组织开展中期督导、司法所长培训班和司法所业务比武竞赛活动,推动岗位大练兵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提升全市司法所整体效能和服务水平。要巩固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整改部分司法所存在的办公设备老化、司法所标牌标识悬挂不规范、建设标准较低等问题。要继续抓好基层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制定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人民调解经费,逐步提高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一案一补”以及村居调委会补助经费标准,进一步持续提升基层经费保障水平。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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