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0300-2020-00028
    • 备注/文号:泉司办〔2020〕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8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泉州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0-03-18 11:18

    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2020年泉州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318

    2020年泉州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认清形势,把握机遇,从精准、普惠、便捷入手,主动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等重点工作,不断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

    一、精准开展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

    继续深化“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努力为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强对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切实贯彻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助力脱贫攻坚。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有效解决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需求。针对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并提供上门受理、邮寄受理等服务。开展“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

    二、深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加强与法院工作衔接,切实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会商通报机制等,及时沟通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注重基层调研指导,及时掌握基层存在的困难,引导各县(市、区)积极争取当地财政部门支持,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开展工作需要。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文件精神,按要求重新制定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实现办案补贴标准动态调整,调动律师办案积极性。继续统筹调配律师资源,协调市直律师所对口支援各县(市、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市法律援助中心拟于11月前组织一次全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培训班,提高刑事辩护律师业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实现有效辩护。

    三、逐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沟通协调,优化值班律师办公环境,为值班律师提供工作便利。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做好日常数据的统计管理,及时总结经验,不断规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工作流程。积极探索定期值班、按需值班、视频值班等方式多途径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帮助需求。加强律师资源调配,持续吸纳政治、专业素质较硬且执业年限满3年的律师进入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库。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探索采取政府购买值班律师法律服务的方式,提高值班律师补贴标准,调动律师值班积极性。

    四、持续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

    坚持降槛扩面,实现“应援尽援”,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不断优化实体、热线、网络“三位一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实现异地受理机制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法律服务方式深度融合。加强窗口规范化服务,配齐配强值班律师和工作人员。落实市委强基促稳目标要求,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打通面对面、点对点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众办理或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的作用。持续优化泉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推进我市“互联网+”法律援助的多点应用,完善同业务系统对接工作,实现“一网通办”。

    五、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监管力度

    完善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切实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确保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援助质量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懈怠办案、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现象。不断完善泉州市法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考评功能,督促承办人员及时依法规范提供法律援助。贯彻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印发<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司援字20195号),积极探索同行评估机制,综合运用庭审旁听、卷宗检查、征询意见以及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的质量监管。积极督促案件归档,严格对照标准,逐一检查归档案件卷宗,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市法律援助中心拟于下半年组织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六、持续营造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介,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创新宣传方式,继续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等“七进”活动,采取印发宣传手册、文艺演出、巡回宣传、公益广告、舞台剧创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群众维权提供法律援助指引,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继续做好法律援助信息及司法行政案例库法律援助案例报送工作,将报送量列入县级司法行政工作考评的项目,定期督促、指导各地挖掘本地素材,重点选送反映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创新举措和做法的法律援助典型信息,加强法律援助正面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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