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0300-2020-00029
    • 备注/文号:泉司办〔2020〕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07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07 11:23

    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工作办,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着力加强对贫困人口、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供给力度,全面提升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努力提高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57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

    为配合做好脱贫攻坚战决胜年工作,消除法律援助服务覆盖盲区,促进均等化服务,切实维护贫困人口、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年度工作安排,做好2020年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维权通道。持续构建畅通维权通道,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并向工、青、妇、老、残等部门辐射,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站(点),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方便特殊群体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期间,可将涉及疫情的相关劳动、房屋租赁、餐饮等法律需求事项纳入《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范围。鼓励各地推行异地受理机制,运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功能优势,通过线上申请法律援助,预审后在全省范围内的法律援助机构进行申请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和提交,实现法律援助就近“最多跑一趟”。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的优势,保障特殊群体的权益。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业务和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全面提升直接服务能力,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咨询、引导和法律援助申请初审工作。

    二、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引导有法律咨询服务需求的特殊群体优先使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8福建法网进行咨询。强化线上服务功能,做好法律援助申请指引,方便特殊群体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法律服务网等线上申请法律援助。简化审查程序,通过网络申请法律援助要及时审查,提高服务效率。推行“预约式”“上门式”受理机制,对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可实行“预约、上门”受理。情况紧急的可先受理,后补办手续。要重点做好特殊群体在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劳动保护、工资待遇以及家庭暴力中被侵害的法律援助案件用心、用情、用力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积极主动联系妇联、残联等部门,进一步强化维权的工作联动机制,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法律援助网络申请端对接各部门门户网工作。对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要注重社会关系的修复,要加强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衔接,对有调解意愿且符合调解条件的纠纷可先委托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其他部门或调解组织转来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纠纷要及时受理。

    四、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发挥村(居)法律援助点贴近群众的优势,农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宣传推送福建掌上12348公众号的二维码、法律援助机构地址电话、12348咨询热线等信息,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指引要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策阐释解读和舆论引导推送特殊群体维权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增强特殊群体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要注重收集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密切关注特殊群体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宣传、服务方式,营造关心关爱特殊群体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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