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0300-2020-00031
- 备注/文号:泉司〔2020〕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2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9〕29号)、《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泉治市办〔2018〕6号)和《关于开展全市“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的通知》(泉委法办〔2020〕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泉州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计划予以公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将今年的普法计划列入单位的议事日程,充分重视普法工作,认真落实普法计划,将普法学习和宣传结合工作实际有序开展,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新媒体平台等载体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法治宣传的深厚氛围。
2.及时总结,做好宣传。市直各单位开展机关内部学法活动和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活动的情况,请实时上传到全国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管理平台(http://39.107.178.70:8080/sfbfzxc/login.html?v=1583718441444607)和“百千万计划”平台(http://sfj.homlin.com/admin/,账号:szdw,密码:yfzs1234),我们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普法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和公布。
附件:2020年度泉州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计划
泉州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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