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0-2500-2025-00030
- 备注/文号:泉司办〔2025〕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0
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治理办: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面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切实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推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查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二、评查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案卷。
三、评查内容
1.实体方面主要评查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正确、内容是否适当等内容。
2.程序方面主要评查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立卷归档等内容。
四、评查方法
本次评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各地对照评查内容,对本单位的行政复议案卷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2025年7月30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指导科(邮箱:qzsfjlak@163.com)。
第二阶段:评查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评查采取集中评查和实地评查相结合的方式。鲤城、丰泽、洛江三地采取到市局集中评查的方式,其他县(市、区)采取实地抽查方式,集中评查和实地抽查的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在自查和评查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将对本次行政复议案卷评查进行全面总结,并对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各县(市、区)司法局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促进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案卷立卷归档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工作要求
行政复议案卷是行政机关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载体,案卷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行政机关审理案件的质量。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案卷评查,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的一次检验,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案卷评查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苏皇凰,电话:0595-28382231
附件:福建省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内容及标准
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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