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75号)精神,进一步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有关行政机关发挥行政裁决主体作用,依法办理行政裁决案件,现将《泉州市行政裁决程序规定(试行)》及《泉州市行政裁决调解工作规定(试行)》《泉州市行政裁决告知制度(试行)》《泉州市重大行政裁决审理决定制度(试行)》《泉州市行政裁决救济程序衔接制度(试行)》四个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司法局
2022年5月27日
相关链接:泉州司法局关于《泉州市行政裁决程序规定(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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