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丨潘加声:以路为家护平安 润物无声暖民心
来源 :泉州市委文明办 时间:2024-06-21 16:54 浏览量:
 

  潘加声,第八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生前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港大队涂岭中队二级警长。

  2022年5月5日晚,潘加声同志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为保护同事安全,不幸遭犯罪嫌疑人驾车冲撞,致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经全力抢救无效后于2022年12月3日因公牺牲,年仅47岁。从警26年来,潘加声同志始终扎根基层一线,忠诚履职、情系群众、无私奉献,在公安交管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

  他临危不惧、冲锋在前。2008年、2019年,在设卡盘查交通违法行动中,面对逆向冲卡和试图闯关的摩托车,潘加声同志挺身而出,为保护战友生命安全造成手指骨折、手臂刮伤。

  他恪尽职守、锐意创新。2011年至2015年间,牵头组建泉港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首创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耐心、细心、爱心、交心、公心”的“五心调解法”,成功调解结案交通事故纠纷5140起,连续五年协议履行率达100%,实现“零上访”“零上诉”,“五心调解法”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并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

  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坚持几十年如一日为群众办实事,靠着一双“铁脚板”走遍了辖区的大街小巷,是道路交通管理的“活地图”。2020年在涂岭交警中队工作期间,四处奔波协调公交公司为泉港六中学生开通爱心专车,彻底解决近200名偏远山区学生的返家难题。

  他公而忘私,清正廉洁。顶住各种“人情关系”压力,始终坚守底线、秉公执法,26年来,从未接受过执法服务对象的吃请,从未因办“关系案”“人情案”而受到群众投诉。他淡泊名利,婉拒了多次评优评先、立功受奖机会,把机会留给年轻人。

  潘加声同志的先进事迹经各级媒体宣传报道后,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得到时任福建省委常委、泉州市委书记刘建洋,时任副省长、公安厅长黄海昆,市长蔡战胜等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2022年5月10日,泉州市公安局党委授予潘加声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6月6日,省公安厅给予潘加声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中共泉州市委、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省交警总队党委、市公安局党委及中共泉港区委先后发文号召开展向潘加声同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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