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时间:2017-03-15 13:51

  (一)办公室。负责拟订并督促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重大事项、重大政策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化、统计、外事、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卫和信访等综合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和省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政收支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统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宣传工作。

  主要负责人:萧翔

  联系电话:0595-2838656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二)法治调研督察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接受全市各级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主要负责人:张志欣

  联系电话:0595-2838068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三)立法和规章科。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和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任务分解协调工作。提出相关地方性法规清理、修改和废止的意见和建议。承办省上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的建议。开展有关政府立法评估工作。提出相关规章清理、修改和废止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负责人:苏世泰

  联系电话:0595-2838220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四)执法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组织或参与检查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争议和问题,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承担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牵头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

  主要负责人:吴荣灿

  联系电话:0595-2838220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五)备案审查科。负责全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承担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承担市政府规章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

  主要负责人:苏秋香

  联系电话:0595-2838220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六)政策法规科。负责以市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及每年度定期清理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或其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主要负责人:黎三保

  联系电话:0595-2838221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七)法律事务科。承办市政府重大决策、具体行政行为、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法律事务。组织或参与涉法调研,对市政府在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要改革、行政行为、重大国有资产处置、财政资金、行政区划调整、以市政府为合同一方的合同行为、政府投资等重大决策事务的涉法事务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核、修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

  主要负责人:张碧鸿

  联系电话:0595-2838067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八)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主要负责人:张宏图

  联系电话:0595-2838066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九)普法与促进法治科。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主要负责人:黄田奇

  联系电话:0595-2838066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十)公共法律服务科。负责指导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及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管、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 “148”法律服务工作。协调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主要负责人:卢春凤

  联系电话:0595-2838067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十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证书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相关工作。依法负责律师、公证员、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及相关法律服务机构、仲裁机构的登记、审核、备案、报批等相关工作。负责局行政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主任负责人:李敏

  联系电话:0595-2838067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十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统计等工作。协助管理县(区、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律师、公证员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和奖励工作,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主要负责人:蔡志达

  联系电话:0595-2838069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十三)法纪科。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推进全系统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系统干警保障政策的落实。协助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工作。负责党组日常事务和党务公开工作,督查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并负责机关的绩效考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主要负责人:张黎黎  

  联系电话:0595-2838068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十四)立案科。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立案工作,办理案件咨询、受理、审查、登记,对是否立案做出决定。负责对下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办理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分析。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决定书与调解书、行政复议意见书与建议书的执行监督。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的报告、通报和抄告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业务考评、绩效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机构与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并落实行政复议调解机制。负责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全市行政复议研讨交流、业务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林春伟

  联系电话:0595-2838223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十五)复议科。负责办理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配合做好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

  主要负责人:黄庆福

  联系电话:0595-2238223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十六)应诉科。负责办理市政府经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应诉。受市政府委托配合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负责涉及市政府的民事诉讼案件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应诉工作。

  主要负责人:曾伟程

  联系电话:0595-2838223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主要负责人:蔡锦森

  联系电话:0595-2838068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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