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泉州市司法局
泉州市法学会关于开展泉州市首届
“新时代法治先锋”推荐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宣传部、政法委,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司法局、法学会,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人大工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和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2019年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以来,我市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为推动法治泉州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而显著的贡献。为迎接党的二十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先锋力量,大力宣传在推动法治泉州建设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市委依法治市办等部门联合举办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层层推荐、认真评选并大力宣传我市2019年来在法治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以先进的事迹激励人,以榜样的力量鼓舞人,以崇高的魅力塑造人,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和尊法守法自觉性,为加快法治泉州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先锋力量
三、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法学会
(二)承办单位:福建法治报社、泉州市法治文化促进会
(三)协办单位:泉州市律师协会、华侨大学法学院
(四)媒体支持:福建日报社、东南网、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的广传媒
(五)评审组织:成立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法学专家、法律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推荐评选活动日常事务。具体事务由泉州市法治文化促进会负责。
四、评选对象和标准
(一)评选对象
2019年以来,在法治泉州建设领域涌现出的在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或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较大积极影响,并对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产生积极作用的先进典型人物均可参评。
(二)评选标准
参照福建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标准。
五、实施步骤
推荐评选活动开展时间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分为准备启动、推荐申报、初评候选、公众投票、评审公示、公布宣传等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10月15日至10月31日)。成立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评选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发布《关于开展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告评选活动时间、范围、标准、步骤等。在泉州市司法局网站等开设推荐评选活动专栏。在福建法治报、市级政法各单位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推荐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营造热烈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11月1日至11月15日)。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群众推荐和专家学者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媒体、单位团体、专家学者推荐;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接受本系统推荐。各地各部门根据评选标准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泉州新时代法治先锋”候选人,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初评候选(11月16日至12月15日)。评委会办公室收集汇总各地各部门推荐报送材料,对推荐报送的候选材料进行梳理;组织召开评委会,对推荐候选材料进行初审、综合研究,由评审委员会从各县(市、区)、各部门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中评选出20名正式入围候选的法治先锋。初评结果通过报刊、网站及新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组织采访报道组对入围候选人物进行专访。对入围候选人物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全面、深度宣传报道,接受群众评议。在“泉州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泉州”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泉州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评选》栏目,刊登候选人事迹。
第四阶段:公众投票(12月16日至12月31日)。开通网站、微信公众号投票通道,公众可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对20名入围候选的法治先锋进行投票。在泉州市司法局网站专门设立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评选活动专题,并建立投票系统。在“泉州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泉州”微信公众平台设立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评选”活动专题,并建立投票系统,网络、微信投票同步进行,投票时间7天。
第五阶段:评审公示(2023年1月1日至1月15日)。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委会会议,在对入围候选法治先锋的推荐评选材料、初评意见、推荐事实及公众投票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评审的基础上,组织评委会进行投票。按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投票结果占30%、评委会全体成员投票结果占70%的权重综合评定,确定评选结果。评选结果通过网站及新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第六阶段:发布宣传(2023年1月)。发布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及“新时代法治先锋”提名奖获得者名单,在《福建法治报》开设《泉州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评选》栏目。同时,在全市展开多种形式的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评选推荐活动对于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加快法治泉州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整个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候选人物要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各地各部门既要广泛征集信息,又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批上报,真正把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法治先锋推荐上来,确保推荐质量。同时,要对推荐的候选法治先锋做好政审工作,把好政治关、廉洁关,确保无违法违纪情况和不良记录。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市县两级依法治市(县、区)办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要主动加强与政法、执法各部门、各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结合职能优势,做好典型推荐、事迹发掘、宣传推介等各项工作,确保评选活动协调开展。
(四)及时报送,确保进度。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采取海选的方式,只要符合评选对象和标准均可推荐上报,由各地各部门汇总,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同时,要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推荐评选表》(一式三份)、个人简介(300字以内)、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人物登记照片(1张、红底、3寸)、工作照片(1张、彩照)。以上材料全部附电子版,请务必于11月15日前一并报送,确保评选活动进度。
联 系 人:段雯瑾
联系电话:28380681
电子邮箱:qzqmyfzsb@163.com
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市行政中心C栋6107室
附件:1.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推荐评选表
2.填表说明、典型材料格式
3.投票规则
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泉州市司法局 泉州市法学会
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推荐评选表
姓名:
所在单位:
送审单位:
填报日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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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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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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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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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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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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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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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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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单位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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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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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单位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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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可另附纸) |
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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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 同级纪委 监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送 审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评 委 会 评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请将主要事迹归纳整理成1500字左右,推荐理由500字以内,主要阐述其典型意义和价值。
附件2
填表说明、典型材料格式
一、填表说明
(一)请在市司法局官网(http://sfj.quanzhou.gov.cn/)下载推荐表,并使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体填写表格内容,“主要事迹”“奖惩情况”等字数较多的项目可使用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填写。
(二)逐一规范填写表格项目,有“单位”名称的请使用规范的单位全称,“填报时间”请按照“×年×月×日”填写,“职务”请写明所在单位全称和准确职务,请提供准确的通讯地址及通畅的联系方式。
(三)填写“主要事迹”,文字一定要精简、明晰;“奖惩情况”,请选择人物有代表性的相关荣誉,不宜过多;如果内容填写过多,可加页,但请保持表格连续性。
(四)表格照片处请上传个人近期3寸红底彩色标准照(jpg格式,像素不低于413×626),纸质版推荐评选表直接打印,无需粘贴照片。
(五)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推荐的,推荐评选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及送审单位公章;群众推荐的,推荐评选材料需手写署名并由所在乡镇(街道)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评委会评审意见由评委会办公室统一填写,所在单位、送审单位或个人不要填写。
二、典型材料格式要求
(一)推荐评选人物需附推荐评选人物典型材料,包括人物的基本情况、创新举措、社会效果及推荐评选理由以及相关的视频影像资料。
(二)推荐评选典型材料文风应客观中立、通俗易懂,文章应高度凝炼,突出人物特征。材料标题要高度概括,一般由前缀引出正文标题;正文内容务必真实,不允许将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先进经验”“创新举措”“社会效果”写入材料;推荐评选理由要求公正、鲜明,务必明确表达出推荐意见及态度。
(三)推荐评选人物典型材料字数为2000字内、推荐评选人物相关高清照片3-5张、视频影像资料时长3-5分钟(清晰度1920*1080,MP4格式)。
(四)请将加盖公章,以及单位领导签名的表格及材料扫描版和word文字版、人物相关的高清照片以及视频影像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推荐评选+送审单位+人物标题”),影像资料也可刻盘邮寄报送。
附件3
投票规则
一、参与网络投票的用户,填写手机号码,通过手机获取验证码后方可投票;或登录微信公众号后方可投票。一个手机号码或微信号在一个类别限投票一次。
二、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投票人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投票,禁止任何形式刷票作弊。网络投票以官网后台真实数据为准,刷票数据将清零。一旦发现候选人存在刷票行为,直接取消候选资格。活动期间,聘请公证员进行全程监督。
三、投票总分100分,按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投票结果占30%、评委会全体成员投票结果占70%的权重综合评定。
四、各类别投票结果以本类别得票数占比进行计分,以网络投票为例,票数第一名计满分30分,之后每个名次按得票数除以第一名得票数,再乘以满分值30分,为最终得分(如:第一名20万票,第二名19万票,第二名得分为19/20*30=28.5分,以此类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总投票数第一名满分值30分,评委会投票数第一名满分值70分。最终得分为各类别分数之和。
五、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1日8:00至12月17日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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