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推荐评选 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0-24 09:19 浏览量:

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泉州市司法局

泉州市法学会关于开展泉州市首届

新时代法治先锋推荐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宣传部、政法委,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司法局、法学会,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综治工作办、人大工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和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2019年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以来,我市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先进典型,为推动法治泉州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而显著的贡献。为迎接党的二十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先锋力量,大力宣传在推动法治泉州建设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市委依法治市办等部门联合举办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层层推荐、认真评选并大力宣传我市2019年来在法治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以先进的事迹激励人,以榜样的力量鼓舞人,以崇高的魅力塑造人,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和尊法守法自觉性,为加快法治泉州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先锋力量

三、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法学会

(二)承办单位:福建法治报社、泉州市法治文化促进会

(三)协办单位:泉州市律师协会、华侨大学法学院

(四)媒体支持:福建日报社、东南网、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的广传媒

(五)评审组织:成立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法学专家、法律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推荐评选活动日常事务。具体事务由泉州市法治文化促进会负责。

、评选对象和标准

(一)评选对象

2019年以来,在法治泉州建设领域涌现出的在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人物,或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较大积极影响,并对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产生积极作用的先进典型人物均可参评。

(二)评选标准

参照福建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标准。

、实施步骤

推荐评选活动开展时间202210月至20231月,分为准备启动、推荐申报、初评候选、公众投票、评审公示、公布宣传等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1015日至1031日)。成立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评选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发布《关于开展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告评选活动时间、范围、标准、步骤等。在泉州市司法局网站等开设推荐评选活动专栏。在福建法治报、市级政法各单位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推荐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营造热烈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111日至1115日)。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群众推荐和专家学者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媒体、单位团体、专家学者推荐;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接受本系统推荐。各地各部门根据评选标准择优推荐不超过2泉州新时代法治先锋候选人,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初评候选(1116日至1215日)。评委会办公室收集汇总各地各部门推荐报送材料,对推荐报送的候选材料进行梳理;组织召开评委会,对推荐候选材料进行初审、综合研究,由评审委员会从各县(市、区)、各部门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中评选出20名正式入围候选的法治先锋。初评结果通过报刊、网站及新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组织采访报道组对入围候选人物进行专访。对入围候选人物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进行全面、深度宣传报道接受群众评议。泉州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泉州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泉州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评选》栏目,刊登候选人事迹。

第四阶段:公众投票(1216日至1231日)。开通网站、微信公众号投票通道,公众可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对20名入围候选的法治先锋进行投票。在泉州市司法局网站专门设立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评选活动专题,并建立投票系统。在泉州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泉州微信公众平台设立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评选活动专题,并建立投票系统,网络、微信投票同步进行,投票时间7天。

第五阶段:评审公示(202311日至115日)。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委会会议,在对入围候选法治先锋的推荐评选材料、初评意见、推荐事实及公众投票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评审的基础上,组织评委会进行投票。按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投票结果占30%、评委会全体成员投票结果占70%的权重综合评定,确定评选结果。评选结果通过网站及新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第六阶段:发布宣传(20231月)。发布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新时代法治先锋提名奖获得者名单,在《福建法治报》开设《泉州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评选》栏目。同时,在全市展开多种形式的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宣传活动。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评选推荐活动对于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加快法治泉州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整个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候选人物要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各地各部门既要广泛征集信息,又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批上报,真正把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法治先锋推荐上来,确保推荐质量。同时,要对推荐的候选法治先锋做好政审工作,把好政治关、廉洁关,确保无违法违纪情况和不良记录。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市县两级依法治市(县、区)办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要主动加强与政法、执法各部门、各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结合职能优势,做好典型推荐、事迹发掘、宣传推介等各项工作,确保评选活动协调开展。

(四)及时报送,确保进度。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采取海选的方式,只要符合评选对象和标准均可推荐上报,由各地各部门汇总,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同时,要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推荐评选表》(一式三份)、个人简介(300字以内)、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人物登记照片(1张、红底、3寸)、工作照片(1张、彩照)。以上材料全部附电子版,请务必于1115日前一并报送,确保评选活动进度。

人:段雯瑾

联系电话:28380681

电子邮箱:qzqmyfzsb@163.com

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市行政中心C6107

 

附件:1.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推荐评选表

      2.填表说明、典型材料格式

      3.投票规则

 

 

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泉州市司法局          泉州市法学会

 

                               20221014


附件
1
 

 

                                                                                                   

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推荐评选表

   

姓名:

所在单位:

送审单位:

填报日期: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送审单位

 

联系方式

 

送审单位

通讯地址

 

     

(可另附纸)

奖惩情况

 

 

 

 

 

所在单位

意见

 

 

                            (盖章)

                               

所在单位

同级纪委

监委意见

 

 

                            (盖章)

                               

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盖章)

                               

  

单位意见

 

 

(盖章)

                               

评审意见

 

 

 

(盖章)

                               

注:请将主要事迹归纳整理成1500字左右,推荐理由500字以内,主要阐述其典型意义和价值。


附件2

 

填表说明、典型材料格式

 

一、填表说明

(一)请在市司法局官网(http://sfj.quanzhou.gov.cn/)下载推荐表,并使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体填写表格内容,主要事迹”“奖惩情况等字数较多的项目可使用四号仿宋_GB2312”字体填写。

(二)逐一规范填写表格项目,有单位名称的请使用规范的单位全称,填报时间请按照“×××填写,职务请写明所在单位全称和准确职务,请提供准确的通讯地址及通畅的联系方式。

(三)填写主要事迹,文字一定要精简、明晰;奖惩情况,请选择人物有代表性的相关荣誉,不宜过多;如果内容填写过多,可加页,但请保持表格连续性。

(四)表格照片处请上传个人近期3寸红底彩色标准照(jpg格式,像素不低于413×626),纸质版推荐评选表直接打印,无需粘贴照片。

(五)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推荐的,推荐评选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及送审单位公章;群众推荐的,推荐评选材料需手写署名并由所在乡镇(街道)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评委会评审意见由评委会办公室统一填写,所在单位、送审单位或个人不要填写。

二、典型材料格式要求

(一)推荐评选人物需附推荐评选人物典型材料,包括人物的基本情况、创新举措、社会效果及推荐评选理由以及相关的视频影像资料。

(二)推荐评选典型材料文风应客观中立、通俗易懂,文章应高度凝炼,突出人物特征。材料标题要高度概括,一般由前缀引出正文标题;正文内容务必真实,不允许将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先进经验”“创新举措”“社会效果写入材料;推荐评选理由要求公正、鲜明,务必明确表达出推荐意见及态度。

(三)推荐评选人物典型材料字数为2000字内、推荐评选人物相关高清照片3-5张、视频影像资料时长3-5分钟(清晰度1920*1080MP4格式)。

(四)请将加盖公章,以及单位领导签名的表格及材料扫描版和word文字版、人物相关的高清照片以及视频影像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推荐评选+送审单位+人物标题),影像资料也可刻盘邮寄报送。

 

 

附件3

 

投票规则

 

一、参与网络投票的用户,填写手机号码,通过手机获取验证码后方可投票;或登录微信公众号后方可投票。一个手机号码或微信号在一个类别限投票一次。

二、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投票人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投票,禁止任何形式刷票作弊。网络投票以官网后台真实数据为准,刷票数据将清零。一旦发现候选人存在刷票行为,直接取消候选资格。活动期间,聘请公证员进行全程监督。

三、投票总分100分,按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投票结果占30%、评委会全体成员投票结果占70%的权重综合评定。

四、各类别投票结果以本类别得票数占比进行计分,以网络投票为例,票数第一名计满分30分,之后每个名次按得票数除以第一名得票数,再乘以满分值30分,为最终得分(如:第一名20万票,第二名19万票,第二名得分为19/20*30=28.5分,以此类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总投票数第一名满分值30分,评委会投票数第一名满分值70分。最终得分为各类别分数之和。

五、网络投票时间:202212118:00121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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